
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给直播电商带来了爆发增长的机会,成为新常态下网络经济发展的新风向。据统计,今年一季度全国电商直播超过400万场,全年预计将到达万亿级的市场规模。而浙江作为全国互联网经济的高地,也已经成为直播电商的主要集聚地。
6月17日,“直播电商行业治理论坛”在杭州举行。论坛上,浙江省网商协会发布了《直播电子商务服务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。
该标准从直播电商生态圈和产业链的视野出发,依据直播电商的不同参与角色,分别确立了从主体资格、亮证亮照、商家和主播入驻审核、规则建立、直播监控、违规处置以及消费者权益保障等全流程的规范体系。
该标准对直播电商行业提出以下规范要求:
1.对于直播平台,建议应当建立健全与电子商务业务发展相匹配的资质规范、商品或者服务推广内容规范与审查监控,加强对入驻直播的身份审核,完善消费保障与规范等制度,加强推广内容生态治理。
2.对于入驻平台的商家,建议当依法履行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义务与责任,亮证亮标经营,遵守法律规范和平台入驻规则、保障直播商品质量、规范宣传行为,依法履行消费者保障义务。
3.对于主播,建议应当遵守法律规范以及平台规则要求的入驻规则,合理设置直播场景,依法规范自身的直播行为。
4.对于MCN机构,建议应当与平台积极合作,按照合作协议与平台规则,对签约主播的内容发布情况进行规范建设、内容审核以及违规行为处置。
5.对于行业,倡议行业各经营主体加强协同协作,不断提升基础能力建设、对标治理水平、联合惩治严重违法违规商家和主播,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。
据悉,根据程序标准将于7月份正式发布。
来源:浙江新闻客户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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